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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焦作“城市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4 点击数: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根据焦作市文明办《关于公开征集焦作“城市精神”的通告》要求,决定在全校公开征集焦作“城市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意义

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一种生活信念与人生境界的高度升华,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城市精神是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动力源泉。城市精神犹如一面旗帜,凝聚着一座城市的思想灵魂,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一座城市的未来发展。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就没有准确的核心理念定位,就没有奋勇争先的精神动力源泉。征集焦作“城市精神”活动,就是为了打造、宣扬、践行“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使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谋发展。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公开征集截止到2011年3月24日(星期五),全体师生员工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要体现焦作市情、民情及人文、地理特色,时代特征和价值取向,准确反映焦作悠久的历史文脉、厚重的文化底蕴,突出城市个性。主题要求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特色鲜明,体现焦作市精神风貌,能够强化人们对焦作市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使其成为焦作市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信念,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

2.征集作品语言要求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8—16字之间。

3.对所提出的焦作“城市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四、征集安排

1.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要及时发布活动信息,营造活动氛围。

2.组织广泛参与。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参与焦作“城市精神”征集活动,概括提炼焦作“城市精神”。应征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以信件或电子文档形式,3月24日(星期五)下午6:00前报校文明办(地址:明德楼308室;电子邮箱:xcb@hpu.edu.cn,联系电话:3987063),由校文明办统一报送焦作市文明办。

3.组织作品评定。焦作市文明办将征集作品提交评定委员评议,评选出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所有参评作品均设纪念奖。

校文明办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