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教育标准 坚持“学生第一”
教育质量标准是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支撑,承载和体现着国家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要求,承载和体现着检验人才质量规格的根本任务。因此,要通过“标准”来引导教育质量提高并作为质量保障的依据,进而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发展,促进学校发展,促进政府统筹,推进教育发展。
长期以来,我们没有系统的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已有的教育质量标准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多数“标准”内容简单分散、方法单一、形式僵化,缺乏明确、科学的教育责任体系和规范要求,由此造成诸多教育问题的产生。有的“标准”忽视学生发展,对教育造成误导,甚至影响了教育的发展。所有这些,都急需通过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加以制约和匡正。
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内容角度讲,教育质量国家标准至少应该包括教育条件、教育过程、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质量标准。在这诸多因素中,尤需加强对教育结果质量标准,亦即对学生发展标准的关注。
弱化学生主体质量评价;更多关注办学水平的提高,而忽视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发展结果在许多质量标准、评价标准中所占的比重只是“冰山一角”。即便是比率很少的学生标准,也多是集中在认知水平方面、学业水平方面。很多所谓的“好学校”,从增值评价的角度看,其实并没有很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要通过学生的发展来判断。因此,在制定国家质量标准时,应当坚持“学生第一”,以学生发展为根本。
学生质量标准应该是质量标准的核心。制定学生发展的质量标准,一方面要聚焦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公民素养、身体心理、艺术素养、学业水平、能力发展状况与结果,特别是要把重点放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把学生的发展作为各方面标准的核心,无论教育行政、教育研究还是教育条件、教育过程,特别是学校以及学校教育中的课程、教学、教师、管理、资源以及文化的质量标准,都应努力把学生的发展结果标准作为核心。
学生发展应该是学校发展、教育发展的“尺子”与标准。教育最基本的单元是学校,教育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学校的发展上。学校的发展中,包括绩效提高、能力增长和价值提升,学校办学方向正确与否、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教育理念的先进与否、校园环境的美丽程度、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学校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等,最终都应体现在学生的发展上。学校的价值,就在于能否把自己的学生塑造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值得信任的卓越的“品牌”。
学生发展是教师质量、教师业绩、教师专业发展的“尺子”与标准。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什么是好教师的标准?教师的职业定位在于,从学生今天的成长和未来对社会的贡献中,发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学生今日之爱戴与未来的回忆中,寻找富有乐趣的教育人生。无论教师学历层次多高、科研成果多丰硕,如缺乏敬业爱生的情感、没有作用于学生的发展,就不能说他质量高。所以,制定教师专业标准,坚持以学生发展、学生成长为本,就要求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尤其要求教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等。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