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党的意识 保持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增强“四种意识”,“党的意识”是第一位。树立党的意识,才能增强党的感召力:树立党的意识是和保持党的思想纯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强化党的意识,要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既要靠每个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也要靠有效的纪律和制度来保证。升华党的意识,要改革创新:党员要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自觉性。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增强“四种意识”,其中“党的意识”是第一位。
1、树立党的意识,才能增强党的感召力
党的意识,也称党员意识。它要求每个共产党员要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始终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并且,要自觉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的纲领,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为发展党的事业、实现党的理想而奋斗。树立党的意识是和保持党的思想纯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党的意识不是凭空而来的。从内在条件看,党员要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树立党的世界观。从外在表现看,党员要像个党员的样子。什么是党员的样子?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冲锋在前、退却在后,英勇奋斗、不怕牺牲。“是共产党员的站出来”、“共产党员跟我上”是炮火连天的战场上最闪光的口号。为什么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很多知识分子会自觉地跟我们党走?除了党代表他们的利益外,共产党人心系人民、廉洁奉公的人格魅力,无疑也是重要原因。我们党执政后,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的经济意义不像过去那么突出了,更多的是作为党员需要自觉履行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做党的工作也不需要经常面临流血牺牲的危险,但党员要有党的意识,有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的要求没有变。全国解放初期,这突出体现在党的军队干部和党派出的接管地方干部的好作风,他们态度和蔼、待人热诚、生活朴素、学习刻苦,被人们誉为“老八路”作风。这让见惯了贪污腐败、骄奢淫逸的旧官僚的原国统区人民耳目一新。人民群众真诚地拥护我们的党,对党员一举一动的要求也很严格。对个别人追求享乐、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也很看不惯。“看你哪像个党员”是当时最厉害的批评。
共产党员党的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其中有每个党员在入党前后的个人努力,但更多地要依靠党组织的长期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基层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并在抗震救灾、应对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人们好评。但在一部分党组织中,也存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注意发展党员,却忽视管理党员;注意执行上级党委布置的一般性的“规定动作”,但缺乏针对每个党员的个性化教育,对党员的思想健康状况不清楚,更没有有意识地为党员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党员缺乏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也是导致党的意识淡薄,党内思想、作风、组织不纯等现象增加的重要原因。因此,党组织要长期保持作为“党员之家”的好传统,真诚地关爱每个党员和干部,把保障他们权益、解决他们困难、帮助他们实现人生价值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也是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措施。胡锦涛同志提出“四个自我”,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是对党员个人的要求,更是针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因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坚定党员政治信念的根本。
2、强化党的意识,要严明党的纪律
保持党的纯洁性,既要靠每个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也要靠有效的纪律和制度来保证。在党的意识中,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处于核心位置。而且,党的组织有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能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因此,纪律意识是组织观念的重要表现。而党的作风,更直接取决于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状况。例如,一支作风好的队伍,必定是纪律严明的队伍;一个“七拱八翘”、“情况”不断的领导班子,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纪律必定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允许做什么、不准做什么,基本上已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是保持作风纯洁的前提。但为什么违反党纪党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呢?原因很多。这里,首先要解决好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问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和制度有敬畏感,不把自己当做可以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能够做到表里如一,不是对人对己“双重标准”,台上台下“两面人生”,就可以上行下效,形成人人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其次要解决执纪不严、有法不依的问题。不能不承认,在我国“熟人社会”、“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还比较深。这种社会风气不可避免地被带进党内来。怕得罪人,对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大量存在。甚至有的违纪案件已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群众都在盯着看怎么处理,但还没有正式上会,说情者就已纷至沓来。在一些长期党风政风不正的地方,形成了“众人闯红灯,犯法不受罚”的舆论环境。由于执行纪律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晚,甚至拖到最后不了了之的情况,使纪律的严肃性受到很大损害。
因此,要加大对纪律的执行力度和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查处、追究力度,以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来维护党的纯洁性。一方面重视查处涉及腐败的大案要案,另一方面不能忽视那些看起来不很起眼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2011年全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42893人中,有经济违纪问题,也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政违纪、突破道德底线等方面的问题,虽然其中绝大部分还没有构成需要移送司法部门的刑事犯罪,但对查处这些案件的意义也不能小看。因为不仅案件数量大,涉及党员多,而且很多都是当前形势下的“常见病”、“多发病”。所以,坚决查办、及时处理这些违纪案件,对纯洁党风、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往往更直接也更有效,同时体现了我们党“扩大教育面”的一贯方针。其实,一个党员干部堕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大都是从违纪开始的。如果没有受到应有的纪律追究,或者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一下,就会助长他的侥幸心理。手会越伸越长,胆子也会越来越大。不久前,一位被查处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这样讲述他索贿受贿的心理变化过程:“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湿了鞋,顺便洗个脚;既然洗了脚,干脆洗个澡”,结果最后走上腐败的不归路。如果在他刚“湿鞋”时,甚至刚“洗脚”时,就能受到及时的教育和查处,也许就不会发展到追悔莫及的程度。因此,如果看到党员干部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甚至犯大错不处理,宽容放纵,搞“好人主义”的一套,无异于害了干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仅对腐败要“零容忍”,对违纪行为也要“零容忍”。因为这种“零容忍”本身,就体现了对腐败的“预防为主”。对于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来说,更为重要。在当前面临很多困难的形势下,培养选拔一个能应对复杂局面、挑大梁的领导干部很不容易,如果平时不管,触犯刑律再惩办,就会弄得“人财两空”:干部毁了,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无法追回了。因此,严明党的纪律,不仅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措施,更是爱护干部的重要表现。
强化党的意识,还体现在党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上。党的组织在自上而下地抓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的同时,还要从制度上强化自下而上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失范。不久前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一篇评论文章说得好:“我们是个执政党,对执政党的不足‘说三道四’是人民群众的权利,对执政党的各级领导成员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评头论足不是苛刻,我们要养成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强化党的意识,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思路。
遵守党的纪律,最重要的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共产党员,首先要站在党的立场上,坚定政治信念,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这也是党的意识的重要表现。
3、升华党的意识,要改革创新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党的意识也要不断注入新的内容。例如,改革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的时代精神,也是党在新时期的纲领。增强党的意识,就要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自觉性,这是最重要的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现在党内的差异已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有的党员是雇员,有的是老板;既有一部分生活很困难的党员,也有一部分非常富裕的党员。一项改革措施出台,也会存在受益的党员和利益相对受损的党员。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来自党内的阻力,很多还属于“左”和“右”,是围绕改革是与非的观念之争,那么,新阶段改革面临的阻力,更多的已不是是非之争,而是利益之争。这种利益的分化和冲突,使改革复杂性大大增加。如果说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需要冲破的主要是思想禁区,那么今天更需要冲过利益“雷区”,其难度和危险程度都大大超过了以前。因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做出了我们已经进入改革的“机遇期”、“关键期”和“攻坚期”的判断。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认识到,在党内我们绝不能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表,只能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一员,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想问题、做工作。尽管这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要求,但在今天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强调党的性质和宗旨尤其重要。因此,坚持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党的意识的集中表现,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根本。
来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