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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3-11-27 点击数: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校园。为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构建法治校园,11月26日下午,我校法制副校长、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志雷,应邀在力行楼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的报告。我校300余名师生聆听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朱雪里主持。

报告会伊始,刘志雷以“薄熙来案件”为例,强调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内容与要求。接着,刘志雷针对李某某案件,介绍了有关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分类和条件。提及最近关注度较高的城管执法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问题,刘志雷以夏俊峰案件为例,阐述了对城管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以及市民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利的看法。随后,刘志雷详细介绍了信息互联网诽谤罪,他一一列举了信息互联网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教育引导同学们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要学会正确运用网络,理性看待问题,特别是不盲目传谣信谣,要为自己的言行和他人的声誉负责。整场报告主题突出、事例鲜明、见解独到,报告会在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此次专题报告会是学校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青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促进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